新余新闻的最新相关信息(新余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)

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是征地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涉及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。近日,记者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了解到,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为42374元/亩,较上轮38412元/亩提高了3962元/亩,增幅为10.31%。

具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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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类修正系数调整:

其他地类参照此次水田测算标准设定修正系数为:耕地、园地、人工高产油茶园、养殖坑塘、其他农用地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(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外)不低于1.0,林地由不低于0.4调整为不低于0.7,未利用地由不低于0.3调整为不低于0.6,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按照《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参照宗地地价评估的价格确定补偿标准。

区片数缩减情况:

每个测算单位的区片数量基本控制在3个以内。由上一轮的14个区片调整为10个区片(其中Ⅰ区片4个、Ⅱ区片3个、Ⅲ区片3个)。

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,在于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,统筹处理保障发展用地与保障群众权益、群众合理诉求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关系,使征地补偿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,有利于群众利益的保护与推动征地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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